由北京乐器研究所主办的 2016 “斯坦伯格杯”全国钢琴调律师职业技能竞赛从立项到落幕,历时约 5 个月。作为全国性的钢琴调律师专业赛事,大赛在很多方面开创了历史先河,比如:多种客观裁判手段,竞赛和裁判过程全程网络直播, APP 软件录入分数并实时网络直播。可以说,这些方式在世界范围内也是首创。作为竞赛委员会副主任、规则委员会主任、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竞赛规则部部长及仲裁组仲裁员,本人全程参与了这一活动。下面我就赛事裁判流程设计初衷做一下介绍,以便大家深入了解赛事设计,为完善今后的各种赛事做准备。
作为全国性的专业赛事,裁判流程的设计必须满足这样几个条件:项目涵盖性强,评分人为因素降低,成绩便于汇总且出错率低。
竞赛分类项目根据钢琴调律师的技能要求设定为调律、调整、维修、整音。为了保障赛事的公平性、公开性、公正性,大赛采用单地双赛制。这就要求初赛的竞赛项目要能淘汰掉大多数水平稍逊的选手,而决赛的竞赛项目必须能客观展示出选手的相对技术水平。据此,大赛规则委员会将调律、调整项目在范围上做了一定划分;调整了整音项目的分值比;将维修项目根据竞赛硬件设施条件、时间条件及当前售后服务主要技能要求设定为更换白键皮、更换琴弦及击弦机部件装配。
评分人为因素主要体现在裁判过程中评委的主观随意性、主观倾向性及劳动强度带来的裁判成绩逐渐不统一性,计算失误分别出现在裁判过程中及后期成绩汇总工作中。这就要求大赛的裁判流程要抑制评委的主观随意性,降低劳动强度,消除主观倾向性及计算失误。这需要从三方面入手工作,一是裁判过程,一是分数汇总、传输过程,一是赛场工作流程。
1 、在裁判过程中抑制评委的主观随意性
( 1 )增加 / 划分客观裁判项
通过划分主、客观裁判项目,使占总成绩 80% 的调律及调整竞赛项目的主观裁判分数比降至这两项成绩的 50% 。其中,调律项目(总成绩 50% )增加了用音准仪检测标准音及音准曲线的客观裁判项(总成绩 25% );调整项目中的“黑键高度”“白键深浅”“白键缝隙”“弦槌脱进距离”“制音头离弦快慢”划分为客观裁判项(总成绩 15% )。所有客观裁判项目由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及专业院校教师组成裁判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琴》及该比赛用琴的音准曲线,采用仪器或卡具裁判。(国家检测机构担任专业裁判工作也是首创。)
维修项目以其特殊性,还是采用主观裁判的方式。
首次大赛,工作以稳健为宜,整音项目暂未采用仪器测试。
( 2 )主观裁判项目成绩取平均值
初赛的每位选手的主观成绩取自 3 位主观评委给出分数的平均值,决赛的每位选手的主观成绩取自 7 位主观评委给出分数的平均值。
通过增加 / 划分客观裁判项及主观裁判项目成绩取平均值两个手段,大赛有效地抑制了裁判过程中评委的主观随意性。
2 、降低劳动强度、消除分数汇总、传输过程的失误
主要通过两个方式来解决:
( 1 )开发专业裁判软件,全部成绩采用程序计算,评委仅需录入数值或判断对错。
( 2 )分数实时上传云。
分数提交之前有二次确认,分数上传云之后无法修改,好处不言自明。
3 、通过赛场工作流程消除裁判主观倾向性
因人打分、设奖是艺术类数科的顽疾,难以根除,因此大赛规则委员会设计了一套新的竞赛流程对此潜规则加以规避:
( 1 ) 加入监督机制,请公证人员全程监控(包括选手抽取赛场号及评委客观项目裁判)。
( 2 )流程采用双盲抽选机制,断绝选手与裁判的联系。
( 3 )设置仲裁组,监督比赛及裁判过程,就比赛程序仲裁选手投诉。
详述如下:
比赛前一天,选手抽取自己的参赛场次(初赛 4 场)。入场前,收掉选手、评委、仲裁等相关工作人员的仪器(包括节拍器)、电子通讯设备并进行 金属探测 。其后,分别进入选手休息室、评委休息室(无法视频及通话)及仲裁监控室。(选手休息室与评委休息室、仲裁监控室不在同一座楼。)赛前,选手抽取赛场号,然后根据指令进入赛场进行比赛。如果是初赛, 7 位主观评委抽签轮空 1 位,剩余 6 位评委抽签分为 A 、 B 组而划分裁判赛场。比赛结束选手全部退场后,评委进入赛场依次分别进行主、客观裁判工作。
通过这一流程,将每位评委对选手成绩的主观影响降至最低。
回顾本次大赛,主办单位通过调整竞赛项目客观裁判项在客观上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琴》,通过调律竞赛项目客观裁判项(仪器取值比对音准曲线)推动了调律技术客观评判工作,对行业中的生产、教学、资格考试工作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引导作用。这一切是和整个大赛过程严守“全国钢琴调律师职业技能竞赛裁判流程设计初衷”分不开的。
欢迎大家补充、完善“竞赛裁判流程”,使我们的职业技能竞赛更上层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