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奏鸣曲是在海顿笔下得到初步完善和确立了基本形式的。具体表现在整体上由多乐章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个乐章(通常是第一乐章)用奏鸣曲式写成。而奏鸣曲式已经是有对比主题组成的呈示部,之后的发展部(又称展开部),接着是对比主题在同一调性上的再现这种三段体的形式。后来莫扎特、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都是建立在海顿确立的基本格式之上的。
从小接触民间音乐,使海顿钢琴奏鸣曲的主题多有活跃、生气勃勃的特点。这也反映出海顿性格中乐观开朗的一面。所以,不同主题间的对比并不强烈,仿佛都是同一类颜色,只是深、浅、明、暗的程度不同。这些特点,在早期作品中更为多见。
海顿的中期,尤其是晚期奏鸣曲,一方面受到莫扎特的影响,一方面也是他在不断深入新境界,音乐风格有所改变,增加了抒发内心深处情思的、甚至是带有悲剧性的因素。
尽管很长时间内,演奏家们没有把注意力的重点放在海顿的奏鸣曲上,但还是有不少作品可以经常在音乐厅里听到。而且这种趋势显然还在不断增加。 |